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,于1989年正式开始办公,下辖一个基层法院即东莞市人民法院。现有内设机构11个,包括刑庭、民庭、经济庭、行政庭、立案庭、审监庭、政治处、办公室、研究室、监察室、法警支队。 2000年我市两级法院收案首次突破2万宗,2001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达23414宗,比上年增长15%,解决诉讼标的人民币37.1153亿元,全年案件平均结案率达94.4%。中院因成绩优秀,不仅被评为东莞市2000年、2001年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,同时于2001年被省法院授予"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"称号。